科技成果转让后,转让方获得转让费,不再是科技成果的所有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并成为科技成果的新的所有人。一是高校、科研机构有效供给不足。

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方法如下:
1. 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首先,政府和科研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科技成果能够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实际应用。
2. 优化政策环境: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3. 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各地应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的咨询、评估、融资等服务。技术转移机构可以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搭建技术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化。
4. 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具备市场洞察力、技术理解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专业人才。因此,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水平。
5.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的持续涌现。
6. 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应加强与市场的联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通过共建研发中心、产业联盟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7.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鼓励跨界创新、协同创新,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的涌现和转化。
综上所述,以上措施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研发、应用和推广,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科技成果转化6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6类方式内容如下: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指科技成果的所有者(或持有者)自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实力雄厚的企业常通过该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由研发部门研发相关成果后,进行生产销售,获得市场回报。
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指科技成果所有人将科技成果转让给科技成果受让人,由受让人对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双方一般通过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来实施,交易标的是科技成果中的知识产权,既可以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软件著作权等,也可以是技术秘密等形式。
科技成果转让后,转让方获得转让费,不再是科技成果的所有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并成为科技成果的新的所有人。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指通过订立许可合同,科技成果所有人向被许可人授予科技成果的使用权,被许可人从而获得实施科技成果的权利(否则如擅自实施,则非法侵犯了科技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它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推动力,由多个主体进行合作技术创新。常见的做法是,由高校院所提供具有较高技术先进性但成熟度不足的早期科技成果。
并充分发挥科研、人才优势,负责持续研发,由企业发挥资金、市场优势,负责提供中试熟化、生产线、实验场地等条件,围绕目标客户需求,开展后续试验、产品试制与定型、工艺开发,负责市场推广。
合作转化方式在发达国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普遍采用,它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两类转化模式。前者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委托有能力的科研机构及大学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后者是企业与科研机构及大学以合作形式进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指科技成果所有人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取得该企业的股权(份),并参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分享经营收益,分担经营风险。
科技成果的作价投资=科技成果的转让+折算为股份/出资比例,即分解为科技成果转让与以转让收入投资两个行为,是技术转让与投资同时进行的行为。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并购、技术折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应体现在哪些方面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主要体现在:一是成果化为产品、设备、服务;二是改善人民生活;三是增强国防能力;四是成为发明专利或转化为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及难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的现象。我国将科技成果加以转化应用达到产业化的比例仅有约2%~6%,科技研发对经济和社会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我国需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难在哪?
一是高校、科研机构有效供给不足。高校、科研机构是科技成果的主要来源,而大部分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是基于科研兴趣或者是前沿热点,没有真正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依归的研发模式。这造成科研人员的技术研发活动在立项阶段就可能与市场需求不一致,导致具有转化价值的成果比例不高。
由于不需要经历市场竞争,高校院所的科研活动动力不足,难以与市场贴近,大部分科技成果很多时候与企业的现实需求是错位和脱节的。导致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看起来十分丰厚,但真正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有效供给的成果却很少。
现行考核体系下“重研发、轻转化”“重论文、轻专利”等现象仍然存在,这导致科研人员片面追求发表论文的数量,对转化科技成果的市场意识和积极性都不强烈。大量科技成果仅仅成为课题或项目完成的标识而被束之高阁,未能通过转让、许可、技术作价入股、创办企业等形式得到应用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现在不能单纯地就转化谈转化,而是要面向市场,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要承担主体作用,形成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市场化的渠道。但目前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90%以上的企业研发、转化科技成果的动力能力不足。国企大而不强、外企强而不为、民企长而不大,中小企业大多处于产业低端,对成果转化“有心无力”。
我国企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最
需要技术支持,但总体来看又最缺乏技术创新和转化的条件。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90%以上的企业没有研发活动,购买专利和改造生产线的能力弱,难以依靠科技进步经营企业。国有企业技术人才多,研发条件好,因考虑科技投e68a84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6306561入风险大、见效慢,一般只对现有的生产要求开展科研,一些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但要过一定时间见成效的科技成果难以在企业转化和推广应用。
